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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怒江州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补充公告

来源:怒江州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20-06-12 01:33 点击次数: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云南事业单位招聘网整理2020年怒江州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补充公告以供广大网友查阅,详情内容如下所示:

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0年怒江州

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

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 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补充公告

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怒江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作如下补充公告:

一、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平均分和岗位情况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后,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

二、专项招聘不进行面试

怒江州作为“三区三州” 之一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任务重,多数工作人员仍在扶贫一线,致使面试考务人员难以按质按量抽调齐全,当前境内持续强降雨、多处发生泥石流、滚石、塌方等自然灾害,交通极不便利,影响考生的顺利出行。经研究,决定2020年怒江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不再进行面试。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针对报考人员报名填报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及真实性进行核对。经核对信息不一致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如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则取消资格,并进行递补。

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后1日内,向怒江州卫生健康委提交《放弃申请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扰乱考试秩序,3年内禁止参加怒江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

因有考生放弃或有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安排一次递补。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数比例不足2:1,又无递补人员的可等额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报考者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需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加试的名单、时间、地点及方式等事宜另行通知,考生要确保报名时所填通讯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并保持畅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不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中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考察

按有关规定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中,进行递补。

未尽事宜,请关注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后续发布的公告。考生如有疑问,请与怒江州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 3622728,3622651。

特此公告

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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