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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曲靖市沾益区城区学校区内选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公告

来源:沾益区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22-06-27 15:44 点击次数: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2022年曲靖市沾益区城区学校区内选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报名时间:2021年7月7日至8日共2天报名

曲靖市沾益区2022年城区学校区内公开选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公告

为有效、合理、公平地推进全区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逐步消除城区学校大班额现象,均衡教师资源配置,提升城区公办学校办学水平。根据上级部门关于促进教师合理流动的有关文件精神,2022年计划从区内在职在编教师中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36名,其中区一中拟选聘5名,区五中拟选聘11名,西平小学拟选聘5名,望海小学拟选聘11名,水桥小学拟选聘4名。现将公开选聘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和编制、岗位严格管理的原则;采取考察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全区在职在编教师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

二、选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具体选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曲靖市沾益区2022年城区学校区内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称《选聘计划表》,计划表详见附件。

三、选聘公告的发布

选聘实施方案通过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网站法定公开通知公告栏目(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选聘相关信息。因查看其它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本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选聘办法

曲靖市沾益区2022年城区学校区内公开选聘教师采取工作量考核、业绩考核、师德考核、笔试等环节进行。其中近三年工作量达学校平均工作量及以上、业绩考核在本乡镇(街道)任教学科平均成绩及以上、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以报考。否则,不得报考。报名时须持有任教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和近三年工作量、教学业绩、师德师风“考核报告”方可报名。报名成功的,以笔试成绩作为学校选聘教师的主要依据。

五、选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教师资格和教学能力,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2.沾益区区内在职在编教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2017年7月7日前参加工作,其中特岗教师有三年服务期且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参工时间不限;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对报名资格进行考察考核,下列人员和出现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办理录(聘)用手续的特岗教师;

5.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6.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7.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8.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9.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10.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11.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12.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13.近三年工作量未达任教学校平均工作量及以上的或者业绩考核未在本乡镇(街道)任教学科平均及以上的;

14.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六、报考比例及年龄条件

(一)选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实际有效报考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否则,将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报考年龄需在45周岁以内(1977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

七、岗位要求

(一)报考中学学科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招考岗位学科一致。

(二)报考小学学科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八、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7日至8日共2天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现任教学校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填写报名登记表,超过规定时间未到达报名现场领取报名登记表的视为不报考。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曲靖市沾益区教体局一楼报告厅。

(二)报名要求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对不具备选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质)证书和证明材料,现场报名时必须持有原件,否则报名不予通过。

3.报名表由报考人选根据报考岗位直接填报到拟选聘学校。

4.报名考生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成功报名考生参加区教体局组织的统一笔试考试,考生笔试考试成绩为最终综合成绩(考试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到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选聘条件要求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并不再递补。

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提供以下材料,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考试资格:

1.任教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及考核报告。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供原件核查。

3.填写《曲靖市沾益区2022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一式1份,并交近期同底免冠半寸照片2张。

(四)报名考试费用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为100元/人。最终报名成功人员按100元/人在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时一并提交交费依据。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岗位报考人员,所交报名考试费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若为报考人员个人缺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已交报名费的,一律不予退费。

报名结束后,无人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缩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等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五)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交费的考生,须于2022年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区教体局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九、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在考前14天持续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症状监测并进行记录,关注“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考前1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二)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为确保考点入场检测进度,“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建议打印彩色纸质版。

(三)“云南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中无*号标记的,现场测量体温≤37.3℃的考生可进入考点参加笔试。

(四)“云南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有*号标记的(即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及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等存在风险的考生,需按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要求完成相应的集中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参加考试。

(五)请考生注意加强个人防护。考试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或做好手卫生防护,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七)对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120专用车辆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八)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九)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曲靖市沾益区教体局将通过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十)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考试:

1.“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

2.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3.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十、笔试

笔试采用统一考试试题,以闭卷方式进行,每位参考教师参考二个科目的考试,每个考试科目成绩为100分,两个科目总成绩为2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及试卷分值以试卷标注为准。

笔试科目一为教育教学管理基础知识,其主要考核内容为:主要考核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在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教学改革的相关精神和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育教学管理基础知识及应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及应用分析。

笔试科目二为综合应用能力,主要考核内容为:依据党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教育教学规律解决、处理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实际问题,掌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基本理论和教育思想,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策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思考和方法。

为体现选调教师工作岗位特点及各学段教育教学工作要求,分选调小学教师(科目一、科目二)、分选调中学教师(科目一、科目二)考试命题。

考务工作由沾益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2年7月16日上午9:00――12: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2021年7月20日在规定网站公告笔试成绩。

4.需要查分的考生,于7月21日上午12:00前提交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于7月22日公布。

十一、体检

(一)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以考试科目二成绩高者优先;仍然并列的,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一致,则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优先;若学历性质相同,则以最高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优先;若专业再相同,则以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还相同的则由沾益区教育体育局组织成绩并列人员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体检工作由区教体局组织对拟选聘人员进行体检,费用由拟选聘人员自理。

(二)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一经确认为吸毒人员,不予聘用。体检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教体局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按比例缩减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体检时间由沾益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二、公示和聘用

(一)沾益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后在规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聘用的人员,由区教体局按照程序确定为拟聘人员;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不予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公示期满确定为拟聘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四)乡镇岗位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停发,岗位聘任依据学校职称岗位空缺情况聘任。

十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由沾益区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组全程监督指导。

(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或不具备选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四)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选聘结果无效。对违反考录纪律的应聘人员、选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选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四、本方案由沾益区选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0874―3162589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组0874―12388

附件:

曲靖市沾益区2022年城区学校区内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曲靖市沾益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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