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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文山州司法局招聘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务辅助人员通告

来源:文山州人社局网站 时间:2021-04-01 13:21 点击次数: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2021年文山州司法局招聘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时间:2021年4月10日至4月13。

文山州司法局招聘35人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0日至4月1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021年文山州司法局招聘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务辅助人员通告

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招聘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务辅助人员的批复》(文政复〔2020〕143号),结合工作需要,文山州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为“辅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辅警身份及所从事工作范围

辅警不具有司法行政干警和国家公务员身份,只从事与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有关业务、活动开展提供辅助支持的相关工作。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辅警35名(其中:男性30名、女性5名)。此次招聘辅警岗位为警戒护卫岗、强戒管理岗。岗位设置登录“文山州人社网”网站(http: //wszrsj.ynws.gov.cn/)查看《2021年文山州司法局招聘35名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表》。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结合其岗位特点、资历条件等,实行动态调整,包含基础工资、级别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并缴纳五险一金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具体执行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文山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薪酬标准为基础工资3000元+绩效工资300元。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强制隔离戒毒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6.应聘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裸眼视力不低于4.8;报考男性辅警岗位身高不低于165厘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报考女性辅警岗位身高不低于155厘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7.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加分条件

对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或复退役军人,给予笔试加分3分;荣立三等功以上的,给予笔试加分3分;专科毕业生给予笔试加分2分、本科毕业生给予笔试加分4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给予笔试加分6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警察烈士和因公牺牲警察的配偶子女、在职警察配偶、复退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6.本人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9.有明显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长度大于5厘米)的人员;

10.有其他不适合从事勤务辅警工作情形的。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由报考人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876—2190213。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0日至4月13日(共4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休。

报名地点:文山市华龙西路5号(华龙湖旁)文山州司法局戒毒工作管理指导科(502室)。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76—2190213。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流程

报名人员到报名点领取或登录“文山州人社网”网站http: //wszrsj.ynws.gov.cn/自行下载《2021年文山州司法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并据实填写→持本人身份、学历、资质、加分条件等相关证件、证明前往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将报名表及本人身份、学历、资质、加分条件等相关材料交招聘工作人员审核→接受体表检查→报名经审核全部通过的,提交报名材料。

需提供材料如下:(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全日制学历或成人教育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加分条件要求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A4纸);(2)近期正面白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3)真实、完整填写好的《2021年文山州司法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签名并按捺右手拇指手印。

2.资格复审

文山州司法局辅警招聘工作专班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及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于2021年4月15日17时30分前在文山州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文山州司法局招聘辅警报名考生微信群进行公示。2021年4月16日17:30时前请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文山州司法局五楼502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六、招考程序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上午9:00时---12:00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笔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范围参照云南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内容涉及考生判断推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和对考生应具备的基础法律知识和时事政治等通用知识的综合考查。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文山州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文山州司法局招聘辅警报名考生微信群进行公示。请考生适时关注,保持电话畅通。

参加笔试,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中性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试工具;(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按照岗位设置1:2比例,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则参加该岗位笔试全部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若出现自愿放弃面试情形,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在文山州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文山州司法局招聘辅警进入面试考生微信群进行公示。

(三)政审

政审时间:2021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依据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人员名单。进入政审的考生提交政审表,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标准对考生进行政审。进入政审的考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政审不合格等情形,按笔、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考生进入政审。

(四)体检

体检时间:2021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政审结束,政审合格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州司法局指定的县(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进入体检的考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形,按笔、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考生进入政审及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2021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体能测试环节。进入体能测试的考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出现测试成绩不合格等情形,按笔、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考生进入政审、体检及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男子组项目:

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13″1;31岁(含)以上≤13″4。

1000米跑:30岁(含)以下≤4′25″;31岁(含)以上≤4′35″。

纵跳摸高:≥265厘米。

女子组项目:

10米X4往返跑:30岁(含)以下≤14″1;31岁(含)以上≤14″4。

800米跑:30岁(含)以下≤4′20″;31岁(含)以上≤4′30″。

纵跳摸高:≥230厘米。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文山州人社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后未发现不适于聘用情形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报考人须确保预留联系手机保持畅通,以便联系;因报考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由报考人自行承担后果。

为保护报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招聘由文山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实名举报和如实反映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876—2189864。

(七)岗前培训及考核

岗前培训及考核时间:2021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岗前培训期计入试用期,培训时间为30天。其中,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时间为10天,共90个学时;警务实战技能训练时间为20天,共180个学时。培训结束时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分为理论知识测试和警务实战技能考核。两项考核均为百分制,两项考核均达到60分即为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即视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根据招聘岗位及人数,按照考生报考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及测试、考核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被聘用考生与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按法律法规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安排到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对应岗位工作,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聘用期间按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继续聘用或解除聘用的依据。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签订劳动合同后,聘用人员必须在岗位最低服务满一年,方可提出辞职。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辞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应当支付岗前培训、制式服装等费用。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将把违规辞职情况通报公务员管理、劳动就业等相关部门。

年内减员补聘说明:2021年12月31日前,若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出现已聘用人员离职、辞职或被辞退、开除等减员情况,将不再单独开展招聘工作,即按本次招聘中对应岗位笔、面试综合成绩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政审-体检-体测-公示-培训考核”环节,通过后补聘入职。

七、其他说明及要求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若社会上出现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本次招聘活动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招聘期间,请考生按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未尽事宜可咨询文山州司法局辅警招聘工作专班,联系人:李老师,咨询电话:0876—2190213。

附件:

1.2021年文山州司法局招聘35名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表.xls

2.2021年文山州司法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xls

文山州司法局

2021年3月31日

2021年文山州司法局招聘35名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表
发布单位:文山州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年3月31日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岗位工作简介 招录人数 性别要求 年龄要求 生源或户籍要求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是否进行专业测试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警戒护卫 负责维护戒毒所辖区的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场所工作秩序。 15 男性10人、女性5人 18至35周岁 不限 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及以上 不限 不限开考比例
2 强制隔离戒毒 负责依法对强戒人员实施日常管理和教育矫治工作。 20 男性 18至35周岁 不限 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及以上 不限 不限开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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