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隆阳警方公众号 | 时间:2021-12-24 17:32 | 点击次数: 次 |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
汉庄派出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同意,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汉庄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经综合考核后,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与隆阳公安分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保山智合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隆阳公安分局汉庄派出所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此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人(男性12人 ,女性3人)。
二、工资保障与福利待遇
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所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分类工资制度,具体标准如下:
(一)正式录用警务辅助人员薪金待遇:文职辅警4036.98元(含六险一金)、勤务辅警4336.98元(含六险一金)。
(二)正式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每年增加级别工资50元。
(三)休假:无特殊勤务每月正常轮休9天,根据工作年限每年带薪休假5-10天。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6日-2003年12月7日);
6.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8.退伍军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体育专业毕业生,具有较强写作能力、计算机、爆破、射击、拳击散打等专长者,可适当放宽招录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和因公牺牲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备岗位所需专业或特长者;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户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有犯罪记录或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含疑似吸毒人员);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纪委督察通报、处理过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接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现役军人和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0.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面试:
报名方式:长期招聘,现场报名;
报名、面试时间:每天(含周末);
报名、面试地点: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汉庄派出所。
(二)报名材料
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到同一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小一寸证件白色底版照片3张、二寸白色底版照片2张;
(5)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提供个人征信报告明细;
(8)现场填写《隆阳公安分局汉庄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9)政审表(添加微信获取电子版政审表,如实填写后到辖区派出所进行政审,需注明:本人及家属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
(三)资格审查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汉庄派出所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身高、视力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考试
(一)体检
报名结束符合招聘条件的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地点: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二)政审政审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工作由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汉庄派出所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三)警务实战技能培训考试按照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按1:2的比例(未达到比例则全部人员进入)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警务实战技能培训强化班人员名单,进行封闭培训15日,培训结束后进行体能、技能考试,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
六、相关规定
(一)整个招聘期间,报名时间、体检、面试、体能测试、警务实战技能培训考试等事项以电话通知或“隆阳警方”官方微信发布时限为准,除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或提供有效证件材料,出现舞弊行为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本公告由隆阳公安分局汉庄派出所负责解释。
请所有报名人员关注“隆阳警方”并注意查看信息,后续所有事项以电话通知和“隆阳警方”官方微信发布为准,不再另作通知。
联系人:杨警官 18887536699(电话微信同号);
袁警官 18887557925(电话微信同号)。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汉庄派出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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